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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拘 被醉驾秀屿役两月首例
  来源:邯郸市企亮包装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16 02:02:14
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缓刑四个月,拘役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两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首例醉驾10月20日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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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拘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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