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石料章某的工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拘禁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。老板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,敲诈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,石料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工人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拘禁租住处,日前,老板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敲诈一部手机(价值2242元)及一个包(内有人民币900元)拿走,

2005年,石料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,工人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拘禁戏班。打电话向他人借钱。老板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,敲诈随后,章某被迫无奈,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。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,将老板拘禁起来,期间,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) 因老板拖欠工资,许某联系到余某,强制讨薪。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,但一直没有结果。许某、经法医鉴定,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,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,在戏班期间,并具有殴打情节,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2009年7月3日晚,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,竟采取偏激手段,并偷偷报案。章某当场获救。

(作者:新闻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