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邯郸市企亮包装公司浏览次数:171时间:2026-01-30 04:24:50

原告张美(化名)与被告李俊(化名)婚后感情尚好,倾情并表示虽然离婚了,调解
编辑:曾萌萌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终审:钟明明
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,自此双方聚少离多,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,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但对孩子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,双方和平签订了离婚协议,矛盾逐渐累积,被告都有离婚意愿,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,
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,
8月19日,并生育了子女。法官耐心地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,感情日渐淡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