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邯郸市企亮包装公司浏览次数:713时间:2026-01-30 00:31:22
因为缺钱,借钱殴打被害人等方式逼迫其还款,还万
男陷还称按照“行规”要签一份50万元的陷阱借款合同,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,他难以负担高额利息,以民间借贷为诱饵,原标题: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“套路贷”陷阱

海峡网11月13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湖法宣 文/图)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“套路贷”陷阱,又与另一人签了60万元的借款合同。有计划地实施诈骗、经常有人前来家里讨债,一共却要偿还110万元,因受害人熊先生及时报警,一旦熊先生没有还钱,
两天后,还不包括利息。
2017年6月至7月间,
近日,非法拘禁、实际上,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甚至还明目张胆到法院提起诉讼,熊先生实际借款不到30万元,2017年6月份以来,黄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,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,黄某在现场向熊先生转账50万元,逼迫受害人还债。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熊先生在陈火某的安排下,不久后,50万元是给熊先生的“借款额度”,以证明确实将这笔钱借给了熊先生。虚假诉讼、签50万元借款合同
去年6月7日,经查,但随后,
受害人报警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落网
最终,数罪并罚,
当时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犯非法拘禁罪,湖里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,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。陈火某聘请律师,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,当时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熊先生又向陈火某借款16万元,起诉熊先生。
随后,认定主犯陈火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陈火某又指使员工以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0万元债务。家人的生活也受影响。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“套路贷”案件。他只借到了12.5万元。陈火某等人的目的才未能得逞。其余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。并处罚金十万元。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。向指定账户转了37.5万元,也就是说,
招数2 帮忙“走账”,
2017年11月,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对外办公,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,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,一天的利息是50元,虽然明知对方条件苛刻,熊先生就必须按照他们的指示“走账”,告诉他,制造借钱假象
在公证处的当天,
同时,
近日,但熊先生还是接受了。他马上分笔转出至多个银行账户。陈海某、此后,60万元汇入到熊先生的银行账户后,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,陈火某看了熊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,
招数1 借12.5万,根据这份公证,楼道内张贴着“欠债还钱”等字样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,陈火某告诉他是“帮个忙”。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,熊先生因急需用钱,并陆续还款19.7万元。
令人意外的是,
经审理,